各县市区残联、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充分调动残联工作者参与新闻宣传的积极性,经市残联理事会研究决定,制定邵阳市残联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任务数
1、考核对象:各县市区残联,市残联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2、年度考核任务数:各县市区残联、市残联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在国家级媒体刊发稿件不少于1篇,省级媒体刊发稿件不少于2篇,市级媒体刊发稿件不少于5篇,省、市残联门户网站刊发稿件不少于15篇。
二、考核奖励范围
经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包括报刊、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简报等)刊用的宣传邵阳市残疾人事业的消息、图片、通讯、专访、经验做法、调研报告等稿件。
三、奖励标准
1、经国家级媒体(包括报刊、电视、简报等)采用的,每篇(条)奖励200元;经中残联网站采用的每篇(条)奖励50元。
2、经省级刊物(包括报刊、电视、简报等)采用的,每篇(条)奖励100元;经湖南省残联网站采用的,每篇(条)奖励20元。
3、经市级媒体(包括报刊、电视、简报等)采用的,每篇(条)奖励50元;经邵阳市残联网站采用的,每篇(条)奖励10元。邵阳市残联网站网址:http://cl.shaoyang.gov.cn,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同一稿件被多家媒体录用的,按最高刊发的级别标准给予奖励。纸质稿件以录用原件为准;电视、广播稿件以电视台、电台的录用通知书、稿费汇款单或有关证明为准;网站稿件以原始网页保存件为准。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残联,市残联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和统计工作,于每年的
2、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报送的信息,均应由本科室、机构负责人把关签字后,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至办公室,由办公室审核上报。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