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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办理202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的通告

发布:未知 更新时间:2021年02月25日 浏览人数:[0] 打印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等相关政策要求, 市管单位202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象:中央、省属驻邵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与市、区财政有经常性经费领拨关系的用人单位及市辖区的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

二、时间:2021年3月1日至4月30日

三、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18、E19窗口(双清区邵阳大道八一路新市政府附楼)

 四、要求:

(一)请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持已安排就业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审核认定须提交的材料明细及申报表下载地址:www.hn408.org),到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申报办理核定手续,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全额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市中心将根据年审情况,对部分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实地了解核实,请相关单位予以积极配合。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用人单位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一般按月缴纳,安排有残疾人的,须同时提供由市中心出具的审核认定书,没有安排残疾人的,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

五、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依法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咨询电话:5460722    残保金年审群QQ号:650790372

 

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