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为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的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残疾人提供服务,促进残疾人就业,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全市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具体工作,组织残疾人职业培训,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就业指导,盲人按摩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邵阳市残疾人就业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七级管理岗位2人,其中主任1名,八级管理岗位2人,其中副主任1名,专业技术岗位中级1人。现实有人数14名,其中在职10名,退休4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残疾人就业中心只有本级,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邵阳市残疾人就业中心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85.2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5.2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0.62万元,增长1%,原因是工资、津补贴等标准的调整所致。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85.27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73.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0.62万元,增长1%,原因是工资、津补贴等标准的调整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85.27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73.98万元,占 86.8 %;卫生健康支出4.64万元,占 5.4 %;住房保障支出6.65万元占 7.8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85.27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0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0 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事业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20%,主要是公用经费标准发生了变化。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等 1 家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一般性支出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办公费1.7万元,差旅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万元。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0 万元,拟召开 0 会议,人数 0 人;培训费预算 0.2 万元,拟开展 1 培训,人数 10 人,;拟举办 0 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1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1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19年无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85.2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5.27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其就业,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它是政府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旨在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而向用人单位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政府性基金。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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